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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显微外科杂志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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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范围

本刊欢迎显微外科及骨科、手外科、整形外科、神经外科、颌面外科、血管外科、器官移植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微创外科等与显微手术有关学科的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应用解剖、临床论著、实验论著、学术争鸣、临床体会、临床教程、病例报告、综述、讲座、会议(座谈会)纪要以及国内外学术动态等栏目的稿件,述评及专论的稿件同样欢迎。本刊实行同行审稿制。

二、对稿件的要求

1.基本要求本刊自2012年开始全面实行网上投稿,投稿网址:http://www.gzsums.net/cjom/。取得稿件编号视为投稿成功。正文要求1.5倍行距,注意上下角标符号、斜体等。大小写、拉丁文、希腊文应明确。来稿需经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所在单位审核,并按要求填写“投稿介绍信”(从投稿系统下载),注明该论文不存在资料不真实、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没有其他与国家有关法律相违背的问题,同意向本刊投稿。对于无“投稿介绍信”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并将下列材料寄至编辑部:①首页,包括文章编号、第一作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最好是手机号码);②文章正文;③投稿介绍信;④文中图片以及相关辅助图片的原始冲印照片,不能用打印件。文稿应具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打印工整、规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清晰。论著、综述、讲座类文稿,字数(含图表)一般不宜超过5000字;短篇论著、技术交流、病例报告类文稿,一般不宜超过1500字;述评、评论、会议纪要类文稿,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稿件处理

1.审稿与退稿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审组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若作者收到本刊编辑部稿件回执后3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系稿件仍在审理过程中,作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本刊编辑部查询稿件处理情况,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作出说明。切勿一稿多投。本刊对不拟采用的稿件将用平信或网上寄出退稿通知及简单的退稿意见,原稿一律不退回作者,请自留底稿。若需退回原始照片,请在投稿时声明。若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2.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将寄回作者修改,作者在按编辑部提出的修改意见整理后,请将修改稿以Word格式与图片一起存入光盘,并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修改稿需作者签字注明该稿件无一稿多投,注明通信作者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3.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部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未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4.知识产权来稿一经接收,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授权书,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出版等其他方式出版该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5.对于一稿两投的处理本刊谴责并抵制一稿两投甚至多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退稿。一旦发现一稿两刊,将作如下处理:①刊登撤销该论文及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②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学术期刊通报。③本刊2年内拒绝发表该文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曾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已以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不属于一稿多投,但作者须在投稿时说明首次发表的刊物及刊出时间。

6.有关费用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10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减半(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审稿费及版面费均请经邮局汇款,切勿信中夹带。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费用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光盘版、网络版等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2册。

7.来稿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期刊楼《中华显微外科杂志》编辑部收,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87330683,020—87333223(传真)。Email:zhxwwk@mail.sysu.edu.cn。请勿寄给个人。网上投稿:本刊网址www.gzsums.net/cjom,点击“投稿系统”